|
|
|
|
|
|
宁波市开展抗疲劳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 |
来源: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日期:2008-06-16 |
|
| 为贯彻落实《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抗疲劳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的通知》文件精神,切实做好奥运会期间宁波市保健食品监督管理工作,该市部署对全市抗疲劳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进行专项检查,要求各地做好以下工作:
一是各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高度重视这项工作,充分认识到开展抗疲劳类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专项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和敏感性,增强忧患意识、安全意识和责任意识。要认真组织检查,确保人员到位,责任到位,行动到位,把这次专项检查抓紧、抓实、抓好。
二是进一步做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的摸底调查工作。在2007年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摸底调查工作的基础上,要求各地对辖区再次进行摸底调查,搞清是否有新增的、还未掌握的保健食品生产企业,2007年检查时停产的企业是否又恢复了生产等动态情况。同时,对辖区内所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是否有违法添加现象进行调查。
三是认真做好《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不添加非法成分承诺书》签订工作。为强化企业第一责任人意识,加强企业自律,各地要高度重视《保健食品生产企业不添加非法成分承诺书》签订工作,要求所有保健食品生产企业全部签订《承诺书》。
四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要积极向企业宣传国务院《反兴奋剂条例》和添加非法成分的违法性、危害性,让企业自觉遵守法律法规。 |
|
 |
相关链接 |
 |
|
|
|
|
 |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