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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经秩序专项整治
发改委不反对正常提价 变相涨价最高罚100万
来源:中国财经网 发布日期:
2008-01-21
临时干预措施不影响市场机制发挥,变相涨价最高罚100万 晨报讯(记者 邢飞)国家发改委相关负责人昨天表示,临时价格干预政策主要针对部分企业不合理的涨价行为,国家发改委不反对企业在合理的幅度内正常提价,临时价格干预将有利于稳定即将到来的春节市场价格。 上周三,国家发改委正式启动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对粮食、食用油等与百姓生活联系密切的生活必需品实行价格管理,企业提价须提前10天上报。 对于此次临时价格干预,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司长曹长庆昨天表示,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在国外已有先例,此外,采取的临时价格干预措施主要针对价格涨幅高、价格违法行为增多的情况,不会影响市场机制的发挥,“企业合理的涨价要求,发改委不会干预,但不合理的涨价将坚决制止。” 曹长庆同时透露,目前国家在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中有95.3%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是由市场来决定的,此次临时价格干预的商品主要是对居民影响比较大的服务类商品,涉及商品种类有限,此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在实际操作中有严格的规定。 “尽管此次政策出台不是专门针对春节而采取的,但是对稳定春节期间的物价也会发挥一定作用。”曹长庆表示,价格主管部门正在加强对市场的监督检查,企业变相涨价将处以10万至100万的罚款。国家发改委最后提醒消费者,如果发现企业乱涨价情形,可以拨打12358举报电话进行投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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